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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奖征集|维权宣传LOGO在线等,寻找“文字&形象”创造官!
2021-03-02 选稿:顾怡勤

@所有人

上海市宝山区消保委维权宣传栏目

开始向广大市民

征集品牌创意LOGO啦!

赶紧动动你那机灵的小脑袋

分享出你心中宝山区

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品牌LOGO

投稿即有机会获得大奖哦!

  本次征集活动由宝山区消保委主办,东方网东方社区信息苑承办,通过向社会征集原创设计logo,号召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,集思广益,创造出属于市民心中的宝山区消保委维权形象。

 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为LOGO文字征集,将根据征集内容选出9位提名奖和1位“文字创造官”;第二阶段将根据“文字创造官”的作品向市民征集形象设计稿,将根据征集内容选出4位提名奖和1位“设计灵魂者”。

  最终“文字创造官”及“灵魂设计者”的合作作品将作为上海市宝山区消保委维权宣传栏目的专用标识。

“文字创造官”

征集、投稿、评选活动细则

  一、组织单位

  主办单位:

  宝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
  承办单位:

  东方社区信息苑

  二、征集活动时间

  (一)征集时间

  2012年3月1日-2021年3月12日

  (二)评审时间

  2021年3月13日-2021年3月14日

  (三)公布时间

  2021年3月15日

  三、征集内容要求

  (一)围绕宝山区消保委的维权宣传日常工作,创造出你心目中适合的“LOGO文字”作品。

  (二)LOGO文字作品必须带有“宝山区”“消费者保护”“维权”等含义,言简意赅。同时附带作品简介及创意理念,为后期形象设计作铺垫。

  (三)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字,可自由发挥。

  (四)不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违背有关国家、民族或风俗习惯禁忌。

  四、征集作品提交方法

 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宝山区消保委邮箱:bsqxbw@163.com

  以“姓名XXX-宝山区消保委维权宣传栏目LOGO征集赛文字稿作品”为邮件标题,内容须包含姓名、电话及作品,并附带作品简介及创意理,有助于专家评选时对作品的理解。

  五、征集活动规则

  (一)作者年龄及职业等均不限,参投作品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,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,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。

  (二)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,其著作权全部归宝山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所有,宝山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,包括著作权、使用权和发布权等,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和应用;未获奖作品均不再予以退回。

  (三)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声明内容。

  六、评选及奖励

  本次活动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“宝山区消保委维权宣传栏目LOGO征集”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定。

  (一)评选过程

  1专家初步评选

  征集时间截止后,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,选出其中优秀作品进行线上投票。

  2公众投票

  线上投票:由宝山区消保委、东方社区信息苑进行微信投票,将候选作品汇集到投票页面,由公众进行投票。

  3评选公布结果

  “宝山区消保委维权宣传栏目LOGO征集”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组进行评选,将评选结果向区评审委员会推荐,产生提名奖及“文字创造官”。

  (二)奖励办法

  1、奖项设置:

  (1)“文字创造官”一名,奖品价值500元,作品将被作为LOGO设计的主要内容。

  (2)提名奖九名,奖品价值各100元。

  2、获奖情况将通过宝山区消保委、东方社区信息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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