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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啦!
2025-07-11 来源:普陀市场监管 选稿:顾怡勤

 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,激励引导本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、追求卓越绩效,进一步提升普陀区综合质量水平,根据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》有关工作安排,现就第六届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报名时间

  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

  二、奖项设置

  

  三、申报对象

  依法在普陀区注册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;在普陀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普陀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。

  四、评审依据

  GB/T 19580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

  DB31/T 598《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》

  DB31/T 1153《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

  五、申报条件

  (一)组织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基本条件:

  (1)合法生产经营或运作3年以上,且在本区登记注册1年以上;

  (2)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,具有标杆示范意义,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并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;

  (3)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、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;

  (4)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,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。

  (二)个人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的基本条件:

  (1)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;

  (2)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,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;

  (3)具有显著卓越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,以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;

  (4)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,具有榜样作用,具有良好的守法和诚信记录。

  六、申报程序

  (一)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在自愿的基础上,经本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镇推荐后,申报区政府质量奖。

  (二)组织和个人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前,应在相关组织和该个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  (三)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普陀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(设在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)。申报材料包括:申报表、组织或个人概述、自我评价报告、先进质量管理模式(成果)总结及证实性材料等(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)。

  (四)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报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的基本条件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资格审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正式受理其申报。

  七、其他事项

  (一)各行业主管部门、街道镇应结合实际情况,做好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宣传、培育及培训工作。

  (二)有关评价标准等资料可登录上海市普陀区门户网站(网址: www.shpt.gov.cn)查询获取。

  (三)奖项的申报、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。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,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八、申报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夏老师、李老师

  联系电话: 52564588-4802、4816

  材料寄送地址: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803室

  邮政编码:200333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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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附件:

  1、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

  2、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

  3、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

  4、GB/T19 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

  5、GB/Z19 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

  6、DB31/T 598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

  7、DB31/T 1153 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

  8、质量管理模式参考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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